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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土地开发利用对策
发布时间:2017-04-20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宏数据库整理 浏览:次【字体: 大 中 小】
2016年6月,国务院批复国土资源部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纲要》)。此次调整主要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针对各地出现的建设用地指标提前告罄,基本农田标准不一、质量下降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开发利用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急需确立适应新变化的土地开发利用对策,促进土地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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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土地调整情况 copyright dedecms
从全国的调整来看,到2020年,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按照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确定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比《纲要》原来确定的目标增加6000万亩,增加3.3%。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确保全国15.4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比《纲要》原来确定的目标减少1400万亩,减少0.9%。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要求,全国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1079万亩,比《纲要》原来确定的目标增加5219万亩,增加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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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京津冀三地的调整来看,与《纲要》原来确定的目标相比,到2020年,北京市的耕地保有量从322万亩调减至16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280万亩调减至150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从573万亩调减至558万亩;天津市的耕地保有量从656万亩调减至50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535万亩调减至427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从605万亩调增至661万亩;河北省耕地保有量从9454万亩调减至908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从8316万亩调减至7725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从2867万亩调增至3372万亩。 本文来自织梦
北京市:土地“三项指标”表现为“两大降、一小降”特点。北京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大幅调减,分别下降48%和46%,建设用地总规模小幅调减,下降2.6%。北京市调减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将主要转为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业和生态用地。“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将提供更多的土地用来发展蔬菜、瓜果、花卉等都市农业,加快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现代农业新业态。另外,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林地、草地和湿地等占地面积大幅增加,进一步强化首都的生态涵养功能。
天津市:土地“三项指标”表现为“两中降、一小增”的特点。天津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明显调减,分别下降24%、20%,建设用地总规模小幅增加,增加9.3%。考虑到天津市建设北方经济中心的发展目标,调减的耕地和基本农田将有少量转为建设用地,保障天津市基础设施、工矿开发、城乡建设等建设用地的需求,但是总体上仍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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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土地“三项指标”表现为“两小降、一中增”的特点。河北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小幅调减,分别下降3.9%、7.1%,建设用地总规模明显调增,增加17.6%。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土地开发利用对策
(一)强化京津冀三地功能定位的用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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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北京市的功能定位“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强化政务、外交、文化、科技、教育等服务功能的土地保障,优先改造提升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效益,重点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提升疏解后腾退土地的开发利用业态和效益。围绕天津市的功能定位“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加大先进制造、航运物流、金融创新等高端产业用地供给,统筹老城区改造和滨海新区发展的土地开发利用,严格不同类型土地的用途管制,加强围填海土地、滩涂、岸线等特殊类型土地的开发管控和生态功能维护。围绕河北省的功能定位“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加强商贸物流、中高端制造业、新型城镇化等发展用地支撑,满足承接京津部分产业和功能产生的用地需求,不断强化作为粮食主产区和生态涵养区的土地资源保障。 织梦好,好织梦
(二)实施“点轴面”空间布局的差别化土地开发利用方向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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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空间布局,加大北京、天津两个超大、特大城市的土地利用调整力度,加快老城区、旧厂房、废弃产业园区、低效利用土地等城市更新改造,着力提升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益;适度增加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廊坊、秦皇岛等不同城市的建设用地规模,土地增量控制和存量优化相结合,不断优化城市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结构。加大建设用地供给向京津、京保石、京唐秦三个发展轴的倾斜力度,保障“三轴”沿线产业、城镇和人口集聚产生的用地需求。中部核心功能区,重点在于存量土地的挖潜,强化生态服务和生活配套功能的土地保障,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东部滨海发展区和南部功能拓展区,重点在于保障建设用地合理有序供给,统筹用于基础设施、工矿开发、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快承接京津两市中心区的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西北部生态涵养区,重点在于从严控制土地开发强度,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区域生态涵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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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交通、环保、产业三大重点协同领域需求
交通一体化方面,保障城际铁路、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公路等新建和改扩建重点项目的用地,打通河北与京津两地间的“断头路”,改造提升三地之间的“卡脖路”,加强京津冀三地的互联互通,有效降低三地之间的物流成本。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保障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垃圾填埋和焚烧、污泥处置、循环经济、环境产权交易等相关项目、设施和场所的用地需求,加强跨界水体断面、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污染监控,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联防联治。产业升级转移方面,重点保障北京市高端服务业和部分高新技术产业的建设用地需求,加大天津市先进制造业、港口航运、金融等重点产业的用地供给,强化河北省承接京津两地的商贸物流、装备制造、科技转化等产业的用地保障,加强京津冀三地间的产业关联配套和分工协作。 织梦好,好织梦
(四)有效发挥微中心、卫星城等功能区的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示范功能 织梦好,好织梦
结合京津冀地区规划建设的微中心、卫星城、城市副中心、新城新区等重要功能区,加快探索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的新模式,有效发挥对京津冀其他区域的土地利用示范辐射作用。加大新增建设用地合理有序供给,科学确定新增建设用地的利用结构,明确不同类型建设用地的开发强度和效益标准。划定城镇和园区空间增长边界,统筹安排生产和生活用地,按照宜业宜居的原则划定功能分区,建设成为产城融合的示范区。严格划定和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功能的用地保障,规划建设灵活多样的绿道绿廊、循环经济园区、低碳社区、近零排放区、风道等新型绿色生态项目,打造一批紧凑、智能、精明的特色功能区。 织梦好,好织梦
(五)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土地市场化交易机制 织梦好,好织梦
加强京津冀三地多规融合衔接,促进土地交易、土地整理、土地存储等市场的对接统一,实现土地资源配置合理高效。创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建设用地增加与吸纳外来人口数量挂钩的模式,积极稳妥地率先推进跨县(市)“两个挂钩”试点。协同推进京津冀三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进程,保持入市规模、节奏和价格的合理调控,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实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加强土地整理和复垦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率先探索跨省级行政区的耕地占补平衡,满足京津冀三地差异化现实需求。鼓励多种方式开展城镇未利用地、废弃地、低效利用土地的再开发,探索灵活的土地置换和指标奖补方式,吸引更多开发主体和资金进入。(nc-1820170113) 内容来自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