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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定食盐储备不得低于3.3万吨

发布时间:2016-12-12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中国江西网 浏览:【字体: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袁思东报道:我省明年起全面放开食盐价格。记者8日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我省近日制定食盐储备实施方案,明确全省食盐储备量不得低于3.3万吨,动用储备食盐必须报省政府批准,紧急情况下,可由省政府直接下达动用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和擅自改变储备食盐动用命令。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据了解,政府食盐储备的储备量为我省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食盐消费量1.65万吨;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省盐业集团公司所属批发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量均不得低于月均食盐销售量。总计全省储备不得低于3.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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