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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20 作者:派智库 来源:发改委网站-地方动态 浏览:次【字体: 大 中 小】
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合理配置电力资源,省物价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贴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决定从今年4月1日起,降低我省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费标准,免收临时接电费用,预计每年可为全省相关企业降低用电成本2亿元以上。 本文来自织梦
政策执行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环资规〔2011〕6号)规定标准的50%执行,对临时用电的电力用户,免收临时接电费用。 copyright dede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