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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8项服务将免费
发布时间:2018-09-27 作者:派智库 来源:三秦都市报 浏览:次【字体: 大 中 小】
一些招聘网站上,很多客服、前台岗位要求“薪酬面议”“只招女生”。再过一段时间,“只招女生”类似的招聘信息将不符合要求。昨日,《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草案修改二稿在第七条增加了人力资源市场流动配置机制目标的规定;增加了第九条关于政府及其部门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职责要求;在第十条增加了对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的禁止性规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指出,为了推进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的“放管服”改革,草案修改二稿在第十六条明确了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的八项服务事项。
织梦好,好织梦
《草案修改二稿》明确,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免费提供以下服务: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开业指导;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免费服务事项。 本文来自织梦
找工作最让人担忧的是隐性歧视。《草案修改二稿》明确,用人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资格条件、用工类型、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联系方式等,其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的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的,报名截止日期应当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不少于三日。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应当依法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设置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内容的歧视性限制条件。 内容来自dedecms
以前招聘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时有发生,还有的招聘名义上是招聘,实际上是让人来做调查问卷,并私自将个人隐私信息存留、利用。《草案修改二稿》加大了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力度,明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业务活动中获取的相关信息,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密,不得泄露、违法使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张雨欣记者赵明石喻涵文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