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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出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17 作者:派智库 来源:海东时报 浏览:【字体: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海东市国土局官网了解到,《海东市县区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围绕严格耕地保护、强化政府责任的基本要求,立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解决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我市耕地保护考核主体有抓手、考核内容有依据、考核标准更完善、考核结果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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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明确了考核实施主体。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执法监察等任务负责,县(区)长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对各县(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农发委、市统计局组织开展。按照《办法》规定,各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在耕地占补平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考核评价的基础上综合开展,实行年度自查、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通过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将原来对各县(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合格或不合格下结论调整为以打分排序制为基础的综合评价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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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中规定,考核主要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违法用地预防与查处、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9个方面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同时,明确对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且成效突出的县(区)将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方面予以倾斜。对考核发现问题突出的县(区)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间暂停该县(区)相关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核上报。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