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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三季度经济政策评述
发布时间:2013-10-15 作者:派智库 来源:宏观经济 浏览:次【字体: 大 中 小】
2013年三季度,我国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这些措施的出台,表明了管理层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的决心,体现了中国政府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社会投资活力有效迸发的发展方向。未来,随着制度红利的逐渐释放,必将有越来越多的市场活力被激发出来,推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实现。
《通知》强调,设定行政许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很大,必须从严控制。今后起草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一般不新设行政许可,确需新设的,必须严格遵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要严格控制新设有关企业投资、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方面的行政许可。凡通过技术标准、管理规范等其他管理手段或措施能够解决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凡通过设定一个行政许可能够解决的,不得设定多个行政许可。《通知》明确,要规范行政许可设定审查程序。对拟设定的行政许可,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向国务院报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应当附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论证材料及各方面的意见等。国务院法制办应对拟设定的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经研究论证认为不符合行政许可法或设定理由不充分的,不得设定行政许可。《通知》同时提出,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要加强跟踪评估和监督管理。国务院部门要制定和公布本部门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目录,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及时提出修改或废止建议;要建立制度、畅通渠道,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许可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要加强对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要严格处理、坚决纠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机关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通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各地实际,提出并执行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具体措施。国务院将适时对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通知》是新一届政府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也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
《通知》出台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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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政府权力受到相应限制的经济运行模式。设立行政许可,是政府权力介入市场经济的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国务院出台严控新设行政许可的规定以及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增加,既是对《行政许可法》立法精神的重申,也表达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打造“有限政府”、推进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决心。
《意见》提出了推进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等十项盘活存量资金的措施,并明确将增量资金投向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八大领域,以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存量的十大措施包括: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的引导作用;创新外汇储备的运用;探索发展并购投资基金;扩大银行贷款的自主权;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引导银行理财产品对接实体经济项目;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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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意见》表明,我国货币政策基调未变,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思路是结构调整,力图通过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推动消费升级,支持企业“走出去”,推进金融领域的市场化改革,释放金融改革红利。
为了确实体现通过引导推动重点领域与行业转型和调整,
事实上,随着近年来新金融的发展,各行业间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国内机构的综合经营、交叉经营在扩大,对当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造成冲击,迫切需要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提高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此次联席会议制度的获批,是金融危机5年后,国务院再度启动金融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于正处于飞速发展中的中国金融业而言,意义重大。
2013年上半年,商务部、上海市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
未来,上海自贸区的主要任务是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推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体制改革,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国的发展。应该说,上海自贸易区的获批,是中国经济顺应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利于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空间。
根据中国政府网
《指导意见》指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当前,我国推行这项政府承担公共服务的新模式,不仅体现了我国行政管理理念和模式的创新,也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让公共部门借助社会力量管理和运行,消除政府与企业、社会的差异,从政府包办模式走向协作模式,使市场机制介入公共服务,是我国推动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改革有益尝试,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释放出新的改革红利。不过,为确保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政策实施,下一步还需对具体的规范性操作加强全程监管,同时建立并完善相关的制度平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规范中前行。
国务院
《意见》中,关于“以房养老”的内容出现在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六项政策措施的第一项“完善投融资政策”中。具体表述只有一句话,“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但却迅速在社会上引起热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就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服务。“以房养老”是一种新型的养老保险业务,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出去,在继续享有住房使用权的情况下,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再将住房出售或出租。由此,老年人既能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又能将房产提前变现用于养老。其操作形式类似于把“住房抵押贷款”反过来做,因此又称“倒按揭”。
自2009年开始,我国老龄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当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亿,占到总人口的12.5%;预计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到2050年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老年人口将达4.37亿,约占总人口的30%。如何养老成为大众思考和担心的问题。而“以房养老”这一模式借此契机,成为探索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一项重要补充。“以房养老”在国外相当普遍,但在中国才刚刚起步。此次国务院《意见》首提发展“以房养老”试点,意味着这种模式将有规划地在国内规范发展;“养老金”的筹集渠道有望拓宽,不再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不过,“以房养老”政策的真正落实仍有待细化的可行性配套措施的出台。特别是“以房养老”的市场准入制度和监管制度方面,都需要相关政策的引导和扶持。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规划》明确,到2015年,全国县级环境监察机构装备达标率达到85%,地市级达到90%,省级达到95%。机动车、污染源监管、科技支撑和统计能力显著增强。全国县级环境监测站基本设备配置达标率达到90%,地市级站基本实现标准化,省级站全部达标。中央本级环境监测能力显著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污染事件防范水平显著提高。地市级环境监测站具备较强的应急监测能力,省级站基本具备预警监测能力。地市级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二级达标率达70%以上,省级机构二级达标率达到100%。国家、省级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达到标准化要求,初步具备相对独立、较为完整的安全分析评价、校核计算和实验验证能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与核事业发展同步提高。建成一批市、县环保监管业务用房。建设国家环境规划与工程评估、华北环保督查中心综合业务用房与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基本建成6个区域性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业务用房。地市以上环境信息与宣教机构设备配置达到标准化要求。